《科技裝備專員安全崗位職責》講解了科技裝備專員在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中的多項重要職能。該文件描述了科技裝備專員需監督檢查全市礦山企業在安全技術裝備方面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規程及標準的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和完善建議。闡述了專員負責與國家和市級業務部門聯系,組織研究礦用安全產品的專項安全監察工作計劃并指導監督實施;負責礦山使用設備、材料、儀器儀表等的安全監察工作。文件還提到科技裝備專員參與礦山安全技術改造項目計劃編制申報及監督檢查,主抓礦山安全科技規劃、科技進步、對外安全技術交流,科研成果推廣,中介機構資質管理等工作。同時,文件指出其會同相關部門參與礦山安全監察執法和事故調查,以及定期不定期的礦山安全監察執法活動分析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此外,強調專員需承擔公文擬寫、上級來文承辦、公司領導講話起草、專業會議組織、保密工作、業務檔案管理等職責,以及組織審查礦山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相關工作,完成統計、大事記、信息工作的經辦報送及日常管理,并完成上級和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科技裝備專員安全崗位職責》適用于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領域,特別是涉及礦山安全技術裝備監督、礦用安全產品監察、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審查等方面的專業人員。此文件為科技裝備專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確保其能夠有效履行職責,保障礦山企業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適用于各級礦山管理部門、礦山企業內部安全管理部門、以及從事礦山安全技術研發、設備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咨詢等業務的社會中介機構的相關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