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燈房班組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礦燈房班組長在保障安全生產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職責、應具備的知識和管理能力、崗位風險辨識以及履行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工作標準及具體措施。該文件明確了班組長需要負責檢查本班人員的工作情況,確保無違章指揮、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的現象,并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技術學習,以提升業務水平。同時,班組長要監督礦燈房內的衛生清理、儀器儀表的擺放及問題整改,合理安排班組成員的出勤工作,杜絕不良工作現象的發生。班組長還必須督促員工對發放儀器進行嚴格檢查和維護,確保礦燈房設備正常運行,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文中強調班組長需熟悉相關儀器構造、原理、維修保養方法等專業知識,掌握公司規章制度,具備隱患識別與應對事故的能力。對于崗位風險辨識部分,詳細列舉了未檢查記錄臺賬、地面濕滑未清理、儀器不完好發放等可能導致的安全隱患。最后,在履行崗位安全管理職責的工作標準及具體措施中,從操作規范到火災、機械傷人、觸電等事故的應急處理都有明確要求,確保一旦發生意外能夠迅速有效處置。
《礦燈房班組長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燈房這一特定工作環境下的班組長及其團隊。主要面向煤礦企業內部從事礦燈管理和維護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礦燈房班組長、礦燈管理員、儀器檢修員等。這些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直接接觸礦燈及相關設備,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井下作業人員的安全。因此,了解并遵循此文件中的規定,有助于他們更好地履行自身職責,保障礦燈房內各類設備的安全可靠,減少安全隱患,為井下作業提供堅實的后勤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