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工會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工會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重要職責和具體工作內容。該文件闡述了工會需要審查企業經濟承包方案的安全措施,確保每個方案包含必要的安全承包內容,并有權對缺乏安全考慮的方案提出意見。描述了工會應積極發現生產環節與設施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隱患,及時向行政部門反饋并督促其解決問題。文檔指出工會應及時制止任何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的行為,支持工人提出的合理安全保障要求。強調了工會在三級安全教育制度執行中的監督和協助作用,確保新員工得到充分的安全培訓。文中提到工會需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表彰先進個人和集體,推廣安全生產科學管理和群眾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的成功經驗。此外,還規定了工會要監督企業是否將勞動保護議題納入職工代表大會議程,對于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督促相關部門解決。
《礦工會組織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內的各類礦山企業,特別是那些存在較高安全風險的工作環境。這份文件主要面向礦山企業的工會組織成員、安全管理團隊以及一線生產管理人員。它為工會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行動指南,幫助其履行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重要職責。無論是大型國有礦山還是中小型私營礦場,都可以依據此文件建立健全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確保各項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實,從而維護礦區的整體安全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