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生產調度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礦生產調度部門在確保安全生產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職責與任務。該文件指出礦生產調度部門需要及時準確傳達、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或有關領導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和指示,確保政策的有效落地。描述了組織召開日、旬、月作業計劃會議的重要性,強調通過這些會議來平衡解決生產中急需處理的問題,并協同其他部門落實生產所需材料設備等事宜,保障生產的順利進行。闡述了協助生產礦長掌握全礦生產情況的任務,以全面組織生產計劃的兌現,確保生產活動有序開展。提到依據班、日生產計劃進行小班調度,掌握當班生產完成情況并分析生產計劃完成超降原因,為后續調整提供依據。強調了對牌板、調度綜合記錄以及各種原始記錄、臺帳的及時填寫,尤其是要詳細記錄當日當班的安全狀況,保證信息的完整性和準確性。說明了準確上傳下達領導指示的重要性,在遇到重要問題或發生事故時,需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結果,并做好相關記錄,確保交接工作的順利。
《礦生產調度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內部的生產調度部門及其相關人員。具體而言,它適用于那些負責協調、指揮礦山日常生產活動,確保生產過程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調度員、生產計劃員等崗位。對于煤礦企業來說,這份文件為其提供了明確的指導方針,有助于各部門各司其職,共同維護礦山的安全生產環境,提高整體生產效率,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