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礦安全管理委員會管理制度》講解了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就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成立的礦安全生產小組,旨在將安全工作與生產工作同步部署、落實、檢查和考核。文中指出,安全管理委員會作為礦領導下設的安全監督管理決策機構,通過安全處對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定期進行例行安全檢查。其主要職責包括貫徹礦山安全生產要求、研究決定安全工作計劃及治理隱患措施等。同時,該制度賦予安全管理委員會成員處理處罰違章行為、表彰獎勵有功人員、聽取匯報并對安全工作進行考核評比的權利。在組織結構上,委員會由多個部門負責人組成,設有主任、副主任和委員職位,任期一年,人事任免由主任和副主任決定。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全體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會議紀要印發各部門。此外,本章程解釋權歸安環處所有。
《金礦安全管理委員會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涉及礦山開采尤其是金礦開采的企業。這些企業通常面臨復雜的地質條件和多變的工作環境,因此需要建立嚴格的安全管理體系以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穩定運行。該制度不僅適用于礦山內部的各個部門,如氧化礦車間、選礦廠、后勤處等地,也適用于參與礦山建設與運營的相關單位和個人。無論是管理層還是普通員工,都能從中學到如何遵循安全規章制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共同維護礦山安全生產的良好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