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信息站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井口信息站人員在保障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行為規范。該制度闡述了井口信息站人員需要在處長、主任工程師和信息主任的領導下,承擔井口檢身、接待及安全信息管理等任務。文中明確指出對下井人員進行嚴格檢查,禁止不符合規定的人或物進入礦井,并依據三違規定處理違規者。同時,該制度強調對于上級領導和管理人員下井檢查或參觀時要進行周到的接待工作。文件還提到負責匯總、篩選并上報各類安全信息,特別是重大隱患的信息,確保這些信息能夠及時準確地傳達給相關部門。此外,井口信息站人員還需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參加必要的活動與學習,按時交接班并執行八小時工作制,保證不空崗、脫崗或睡崗,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并且要求工作人員愛護公共財物,維護室內外衛生環境,每班次打掃一次,確保工作區域整潔干凈。最后,該制度重申了工作人員需秉持公正態度辦事,不得索賄受賄,同時也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井口信息站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井口信息站崗位工作人員。它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工作指南,確保他們能夠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以保障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此文件不僅適用于現有在職員工,也適用于新入職人員的培訓資料,幫助其快速了解自身工作內容和要求,從而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同時,這一責任制也是對井口信息站人員工作的監督依據,有助于提高整個團隊的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