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絞車操作工交接班制度》講解了確保絞車操作安全與連續性的具體措施和流程。該制度明確要求交接班必須在工作現場按規定時間進行,強調交班者需向接班者詳細說明當班情況及遺留問題,尤其是對設備、材料、工具等物資的清點和確認。為確保設備正常運行,規定雙方應共同沿巡檢路線檢查并記錄發現的問題,及時匯報處理。同時要求雙方共同操作絞車1-2次以體驗其運行狀態,在無誤后正式交接班。制度還指出,如果接班者認為重要安全問題未交代清楚有權拒絕接班,并可報告上級裁決。明確規定不得將班交給無證、酒后或精神異常人員,且接班者不能無故拒接。若接班者未能按時到達,交班者不得擅自離崗,需經領導同意并妥善處理后才能離開。最終,雙方應在交接班記錄上簽字確認。
《絞車操作工交接班制度》適用于煤礦、金屬礦、非金屬礦等礦業領域中使用絞車進行提升運輸作業的企業單位。特別適用于從事絞車操作的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井下提升機司機、地面提升機司機等崗位。本制度有助于規范絞車操作工的交接班流程,保障礦山提升運輸的安全性和連續性,確保生產設備的穩定運行,減少因交接不清導致的安全隱患,適用于各類存在絞車操作需求的生產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