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控調度員崗位責任制》講解了集控調度員在選煤廠生產過程中應承擔的安全責任和具體工作要求。該文件闡述了集控調度員需要嚴格遵循選煤廠安全規程以及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確保當班期間的集控與調度工作符合安全標準。它描述了調度員必須熟悉現場狀況,并對各類安全問題做好記錄,特別是重大事故隱患需立即上報給值班人員及領導層。文檔還強調了嚴格的交接班制度,明確指出上一班次遺留的問題必須清晰地交接給下一班,并且在處理重大安全問題時需得到值班領導的同意才能交班。此外,文件說明了集控調度員有監督各崗位安全生產的責任,按照規定通知事故搶救人員到達指定位置,遇到緊急情況要迅速組織人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匯報領導。同時,賦予了集控調度員制止違章行為、拒絕違章指揮以及舉報違規行為的權利。
《集控調度員崗位責任制》適用于選煤廠等類似工業環境中從事集控調度工作的員工。這些員工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集控室操作、協調各部門之間工作流程、監控生產過程安全性的工作人員。該責任制旨在為上述人員提供明確的行為準則和操作指南,以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有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保障生產活動的安全進行。通過遵循這一責任制,相關從業人員可以更好地理解自身在安全管理中的角色定位,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從而降低生產風險,維護企業和社會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