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技術副總在礦山企業中的安全生產職責。該制度闡述了技術副總需在礦長、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方針政策,確保各項規定得到貫徹實施。文件描述了技術副總具體負責施工技術管理工作,包括組織采掘作業規程的編制與審批,深入井下掌握采掘生產實際情況,研究并推進生產施工技術的發展。文中提到技術副總要協助總工程師進行技術革新,確保作業規程的有效執行和采掘工程質量,并參與月末驗收工作。同時,技術副總還需負責年度災害預防計劃和施工組織計劃的編排,推廣落實全礦采掘工藝技術,及時反饋準確信息給領導,確保能夠動態掌握采掘施工情況,順利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技術副總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等礦業企業的技術管理崗位人員,特別是擔任技術副總這一職務的工作人員。它為這些人員明確了具體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工作要求,有助于指導他們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按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以及企業內部的規定開展工作,確保礦山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和技術先進性,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