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監控異常上報制度》講解了礦井安全監控異常信息調度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流程。值班人員負責實時監測礦井內的瓦斯濃度、主扇與局扇狀態、井上下通訊情況、風門開關狀態及設備饋電狀況,并確保網絡通訊正常。一旦發現異常,必須按照規定進行調度報告并將處理情況上報縣監控中心。文檔詳細列出了11種需要特別關注的異常情況,如瓦斯超限、主要通風機停風、局扇長時間停風等。針對這些異常,不僅需要認真核查、處理、備案和上報,而且對于一些特定情況如瓦斯超限報警或風機停風等,還必須立即向調度室匯報,由調度值班領導組織隱患排查并及時通報縣監控中心。同時,收到上級監控中心的安全指令后,需迅速通知相關領導并就整改情況進行反饋。
《監測、監控異常上報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那些已經安裝并使用礦井安全監控系統的礦山企業。該制度為所有參與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操作、維護以及管理的工作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包括但不限于監測監控系統的值班人員、調度值班領導、負責隱患排查的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通過遵循這一制度,可以有效提升礦井安全管理效率,確保在遇到異常情況時能夠迅速響應,保障礦井作業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