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測系統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監測系統值班員在安全生產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責任和行為準則。該文件闡述了值班員需認真學習鉆研業務技術與管理水平,確保自身具備足夠的專業能力。文件描述了值班員必須嚴格遵守八小時工作制,堅守崗位,不得脫崗離崗,且要嚴格執行現場交接手續,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和安全性。文中提到值班時間內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以及飲酒會客等影響工作專注度的行為。文件強調當監測地點的參數超限或報警時,值班員必須迅速向工區值班室、安監站及礦調度室匯報并做好記錄,以確保異常情況得到及時處理。此外,文件規定了值班員需按規定要求及時打印發放報表,不得拖延上報時間,保障信息傳遞的時效性。同時指出,當監測系統出現異常或故障時,值班員應及時排除故障并向工區匯報,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最后還強調了值班室內環境的整潔有序,包括保持干凈衛生,儀器儀表和牌板擺放整齊。
《監測系統值班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監測系統值班員崗位。該文件為煤礦企業內負責監測系統運行的值班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確保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嚴格的安全生產規范,從而有效保障煤礦企業的生產安全,減少潛在的安全風險。這一責任制對于其他存在類似監測系統的工業企業也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特別是那些對生產過程中的數據監測有較高要求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