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講解了基建礦井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循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規定,確保工程質量和職工生命安全。該制度強調了“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信譽第一”的原則,旨在通過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和健全的施工質量管理制度來推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建設單位需加強對施工階段的安全與質量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整改問題,確保工程質量優良。制度明確了煤礦安全質量達標分為兩個等級,總分100分,巷道質量檢查表滿分為50分,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滿分為50分。90分以上為優良,70至89分為合格,69分以下為不合格。對于井巷工程質量檢查,區分了混凝土支護、錨噴支護、支架支護三種形式,每種形式均設有詳細的評分標準。同時,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涵蓋了營地建設、安全文化、安全設施、文明施工四個方面。此外,季度內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或某月質量未通過分公司驗收將影響評級結果。考評驗收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總經理組織相關部門每季度進行一次,依據現場打分確定建設項目的安全質量達標情況。
《基建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基建礦井項目的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它不僅為施工單位提供了明確的質量和安全管理指導,幫助其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還為建設單位提供了監督和檢查的標準,確保施工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符合國家安全質量要求。該制度特別適合那些需要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執行,重視職工生命安全和工程質量的企業。通過實施這一制度,能夠有效提升礦井建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促進企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