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支護材料管理的暫行規定》講解了礦井回采工作面支護全部使用單體液壓支柱后,為了確保正常生產與安全,降低噸煤成本,提高經濟效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該規定詳細描述了不同部門在單體支柱及頂梁管理中的具體職能:供應科負責購置,計劃科負責清點考核和日常檢測管理,機電科設立支護車間及管理員,進行臺帳、流動帳、檔案明細管理,并負責進貨質量驗收、編號、發放、回收、維修等工作。文中還闡述了支護材料的購置流程,包括由計劃科提供型號數量,支護車間提供購置計劃,經分管礦長同意后到指定廠家購置,入庫需驗收合格再統一編號建檔發放。對于支護材料的發放與回交,《規定》明確了各使用單位需設專職或兼職管理員辦理手續,所有單體支柱等必須統一編號管理,建立各領用單位明細臺帳,損壞情況嚴格檢查記錄,維修費用由不當使用者承擔,三用閥和注液槍按以舊換新原則管理,丟失則罰款。此外,《規定》對支護材料的維修管理也做了詳細說明,如機電科成立專門支護車間具備相應維修能力、試壓設備、儲存庫房,逐步配齊維修管理人員,小中修在礦內解決并記錄試壓數據,大修需要鑒定報批并在修復后抽查試壓、做好檔案記錄,修理費結算憑多種證明文件完成。
《金屬支護材料管理的暫行規定》適用于煤礦企業,特別是那些已經全面采用單體液壓支柱進行回采工作面支護的企業。它為企業的供應科、計劃科、機電科等部門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涵蓋了從支護材料的購置、發放、使用到回收、維修等各個環節。該規定有助于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確保單體支柱及頂梁等支護材料在整個生命周期內的有效管理,從而保障礦井的安全生產,減少不必要的成本支出,提升企業的經濟效益。同時,此規定也為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提供了行為規范,確保他們在處理支護材料時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