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區)調度室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井下作業安全管理中調度員的職責與任務。該制度明確了調度員需負責井上下各個作業點的生產進度和安全狀況監控,確保所有工作面的安全可控。文件指出,為保障生產流程順暢,調度員需要及時協調處理當班期間出現的各種問題,維持生產的連續性。同時強調,調度員必須準確傳達領導指示、通知以及會議內容,并做好詳細記錄,以保證信息傳遞無誤。在應對突發事件方面,一旦發生事故或異常情況,調度員應迅速依照規定程序向相關領導和業務部門報告,并積極參與事故處理工作,確保問題得到妥善解決。此外,為了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要求調度員認真填寫原始記錄和臺賬,確保圖牌板信息準確無遺漏。最后,文件還強調了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的重要性,確保每班次之間的工作銜接順暢,明確告知下一班需要注意的具體事項。
《井(區)調度室調度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井(區)調度室,尤其是從事井下作業管理的相關單位。它為井(區)調度室調度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確保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預防和應對各類安全事故,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也為企業實現安全高效的生產目標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