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環保培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基建環保培訓員在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職責和工作內容。該文件闡述了作為本崗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基建環保培訓員需在主管領導下做好分管業務的現場、培訓及設計等環節的安全生產工作。文件強調了掌握和執行“三大規程”中的相關安全規定,質量標準化標準以及安全技術措施的重要性。此外,文件還明確了基建環保培訓員需要嚴格把控工業場地內所有環保設施的設計與環保設備安裝工程質量,并且要及時檢查各類污染點,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及領導。為了確保環保設計的有效執行,文件指出基建環保培訓員應及時深入現場進行檢查,如遇問題,需及時修改設計以保障安全。最后,文件也提及基建環保培訓員需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基建環保培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中從事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培訓人員。這些人員主要負責為施工現場提供專業的環保知識和技術指導,確保施工過程符合國家有關環保和安全的法律法規要求。此文件同樣適用于涉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環保部門管理人員以及參與項目建設的設計人員,他們需要依據該責任制的規定,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落實安全生產措施,確保項目順利推進的同時,保障環境不受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