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控系統瓦斯超限報警的處理程序》講解了低瓦斯礦井在監控系統檢測到工作面瓦斯濃度超限時,為避免特大事故發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詳細的處理步驟。該文件強調了從監控室值班人員接收到報警信號后,必須按照規定流程依次匯報通風科、調度室及縣煤炭局監控中心,并詳細說明報警地點與瓦斯濃度情況。對于掘進區域還需報告局扇開停傳感器顯示狀態。通風科接到信息后應立即聯系相關人員了解現場通風狀況并根據瓦斯濃度采取停止生產、切斷電源和撤離人員等緊急措施。隨后由通風科將處理進展匯報給調度室以確保措施得到嚴格執行。同時,通風科長需到達辦公室著手解決問題,并派遣安檢員進行安全監督。針對不同類型的瓦斯超限問題,會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處理方案并由相應人員執行。處理完成后,須向監控室和通風科長匯報具體情況,待確認瓦斯濃度恢復正常后,再由調度室下令恢復生產作業。若因設備故障導致誤報,則同樣需要執行緊急措施并在24小時內修復或更換監控設施。所有單位都需做好詳細的記錄以便核查。
《監控系統瓦斯超限報警的處理程序》適用于低瓦斯礦井等存在瓦斯風險的企業單位,特別是那些已經安裝有完善監控系統的煤礦企業。它為這些企業的監控室值班人員、通風科工作人員、調度室管理人員以及現場的安全巡檢員和安檢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通過遵循本文件規定的處理流程,可以有效提高企業在面對瓦斯超限報警時的應急響應能力,確保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生產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