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筒)作業安全規定》講解了井口(筒)作業中的安全操作規范與要求。該規定涵蓋了從施工準備到具體作業過程中的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井筒作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規定明確了工作前必須詳細了解井筒作業內容、地點及自然情況,并由技術人員編制措施并傳達給相關人員。強調要害工種人員需持證上崗,絞車等關鍵設備必須雙人操作和監護。施工前要檢查設備如絞車的制動裝置、電控系統、鋼絲繩等是否完好無損,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才能使用。對于通訊聯絡方式也有明確規定,要求設置可靠的信號發送和接收機制,確保信息傳遞準確無誤。此外,對施工用機具、索具的安全系數提出嚴格要求,并且在進入井筒作業時,作業人員必須穿戴符合規定的防護裝備,如安全帽、保險帶等。同時,為避免墜物風險,在施工期間采取了一系列預防措施,例如設置警戒區、禁止向井筒內扔雜物等。規定還特別指出井筒施工嚴禁平行作業,以減少交叉干擾帶來的安全隱患。當需要站在提升容器頂上作業時,應加裝保護傘和欄桿,并控制提升速度不超過2m/s。針對不同情況下的檢修作業,提出了相應的平臺搭建要求,以保障作業人員的安全。
《井口(筒)作業安全規定》適用于煤礦、金屬礦山以及其他存在井筒作業場景的企業單位。這些企業單位內的相關工作人員,包括但不限于井筒檢修施工人員、井口信號工、把勾工、絞車司機等,都應當嚴格遵守此規定。它不僅為上述特定崗位提供了詳細的操作指南,也為企業管理層制定安全管理策略提供了依據,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從業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