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集團副總經理在新疆匯友礦業(集團)公司中作為安全生產第二責任人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描述了副總經理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接受國家安全監察部門的檢查指導,并編制、審核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目標考核體系。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工作的同時,強調安全第一的思想貫穿于生產工作的各個環節。副總經理還需組織編制施工方案并審批,在應用新技術等情況下制定相應安全措施,解決施工中的安全技術難題并對勞動條件和項目施工進行規劃。此外,文件還提及了副總經理要負責安全教育與技能培訓工作計劃的審核,建立各級安全組織機構,確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以及事故隱患的及時消除。副總經理需要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對生產安全事故如實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集團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新疆匯友礦業(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主要面向集團內的副總經理這一管理層級。此責任制旨在明確集團副總經理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角色定位和任務要求,確保其能夠有效地領導和監督集團內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為整個集團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提供堅實的制度保障和管理支持。同時,它也適用于集團內所有涉及安全生產管理和執行的相關人員,如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以指導他們按照規定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