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運輸干部上崗查崗制度》講解了為加強機電運輸管理,使各級干部深入基層以及時發現現場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保證安全生產而制定的制度。該制度根據安全質量標準化的要求以及煤電公司的相關規定設定。對于礦、部、隊領導干部和業務主管人員深入現場提出了明確要求,詳細規定了各級干部在主要機房、機道、運輸巷等關鍵地點的上崗最低次數。例如,主管副礦長、機電副總、機運部正副部長每年需到達主要機房、機道、運輸巷466次;對于所有相關區域也有對應的檢查頻率。干部上崗查崗的內容涵蓋了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轉情況、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聽取關于存在主要問題及重大事故隱患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檢查設備完好標準和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的執行情況等多方面內容。并且強調凡干部上崗時必須填寫上崗記錄,將干部上崗制度作為考核干部的重要內容。
《機電運輸干部上崗查崗制度》適用于煤炭行業的機電運輸管理部門。具體涉及煤礦中的各級領導干部,包括主管副礦長、機電副總、機運部正副部長、業務主管人員(如隊長、書記、分管副隊長等)。這些人員需要依據自身職責范圍和分管區域定期進行現場檢查,確保機電運輸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適用于具有類似機電運輸系統管理需求的企業,有助于規范管理人員的行為,提高整個機電運輸系統的安全性與可靠性,保障生產活動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