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講解了煤礦“一通三防”工程的質量驗收標準和管理流程。該制度明確指出,“一通三防”工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井通風質量標準化標準的要求,并需編制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通風部門負責監督“一通三防”工程質量,一般工程設計及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需經通風部門審核并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對于礦井通風系統改造、礦井防塵系統改造、礦井抽放瓦斯、礦井防滅火等重大工程,其設計及相應安全技術措施需經礦技術負責人審核后,再由總工程師批準。若“一通三防”工程施工與原設計有較大出入,修改后的設計必須重新按報批程序審批。采煤工作面投產前,必須由礦技術負責人組織相關部門對通風、防塵、瓦斯抽放、監控等系統進行驗收,不符合規定的不得生產。“一通三防”工程竣工后,未經竣工驗收或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所有“一通三防”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均需建立技術資料檔案。
《通風工程質量驗收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的通風工程設計、施工和驗收管理,特別是涉及“一通三防”(即通風、防塵、防火、防瓦斯)的工程項目。該制度為煤礦企業的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安全監察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煤礦通風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