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瓦檢查、維修制度》講解了維修人員必須經過集團公司礦山安全計量站的統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工作資格證書,持證上崗。維修人員需認真學習和掌握光干涉甲烷、二氧化碳監測儀的結構、原理、性能,確保維修操作熟練。強調所有維修人員在儀器維修時要嚴格把控質量關,確保每一臺儀器都符合標準。儀器維修完畢后,要求清理工具、電器易燃物并妥善存放保管。規定維修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損壞現象需要查明原因做好記錄并向區隊匯報,對于人為損壞儀器的情況追究責任并要求原價賠償。同時,維修人員要及時向區隊反饋儀器使用情況,根據生產需求提出增補計劃,對增補或報廢的儀器建立詳細臺帳記錄日期及原因,并且在工作期間要遵守勞動紀律,做好本職工作。
《光瓦檢查、維修制度》適用于礦山企業中涉及光干涉甲烷、二氧化碳監測儀使用的相關崗位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負責這些監測儀器日常維修保養的技術人員,以及與儀器使用管理相關的區隊管理人員等。該制度為這些崗位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規范和行為準則,有助于保障礦山安全生產過程中對氣體濃度準確監測,預防因設備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確保礦山企業的正常運營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