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崗位安全職責》講解了工會在安全生產中承擔的各項具體職責。該文件闡述了貫徹國家及總工會關于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衛生的方針政策,確保這些規定能夠得到有效監督執行,強調群眾監督的重要性。文檔指出工會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檢舉控告,并通過宣傳增強輿論監督力度。文中提到組織職工參與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活動,支持礦內安全工作的獎懲措施,以及協助制定本礦的安全規章制度與勞動保護條例。此外,還提及開展安全生產知識競賽、合理化建議活動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保障其安全健康。對于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工會負責組織預防性健康體檢和療養,同時關注女職工勞動保護。落實公共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參加各類安全檢查,監督新建、改擴建工程“三同時”的落實情況,參與工傷事故調查處理并協助做好善后工作。最后,作為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成員,工會需將職業安全衛生工作納入職工代表大會議題。
《工會崗位安全職責》適用于礦山企業以及其他涉及高風險作業環境的企業單位中的工會組織。它為工會工作人員提供了一份明確的工作指南,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遵循正確的程序和標準來維護員工的安全權益。此文件不僅適用于一線生產企業的工會部門,也適用于任何存在潛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如化工廠、建筑工地等,幫助工會更好地履行其監督和支持職能,促進企業整體安全生產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