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藝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工藝副總工程師在全廠生產技術管理中的核心職責與具體要求。該文件闡述了其需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全面負責生產技術管理工作,并確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文件明確了工藝副總工程師應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崗位責任制,確保這些規定能夠得到落實。同時強調參與生產例會,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技術難題,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以排除隱患。此外,還涉及推廣安全新技術、新材料和先進經驗的任務,以及組織崗位技術練兵、安全競賽活動和技術培訓工作。文中指出,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工藝副總工程師應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搶修搶救,提出事故搶救方案并參與事故追查工作,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提出整改方案并對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文件還強調了對新設備、系統、產品等的安全設計、施工及驗收同步考慮的重要性,不斷改進安全技術措施,改善作業條件。最后,文件提到工藝副總工程師需要參與安技措管理工作,從措施方案的設計到可行性研究及審查,直至施工檢查和竣工驗收,并參加工廠組織的安全標準化大檢查,及時報告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狀況。
《工藝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各類制造業企業中設有工藝副總工程師職位的單位,尤其是那些涉及復雜生產工藝流程的企業。這包括但不限于化工、機械制造、電子裝配等行業。該責任制為工藝副總工程師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確保企業生產活動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技術標準,降低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的整體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