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科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供電科在煤礦企業中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的具體措施與職責。該文件強調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要求供電科遵循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程,如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以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文件指出供電科需編制適用于本科室的供電設備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制度得到嚴格執行。供電科負責對輸配電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與檢查,包括迎接上級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此外,積極實施反事故措施和技術改造計劃,爭取大修和維簡項目支持。供電科還承擔著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的任務,確保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對于發生的事故,供電科要參與搶修和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追究責任。文件也提到增強員工對意外事故及災害的預防意識,參與制定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并特別強調對全礦地面安全供電的責任,包括春節防雷預防性試驗和避雷設施的安設與檢查,最后明確了因管理不到位而發生供電事故時所負的管理責任。
《供電科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的供電管理部門及其相關工作人員。這不僅涵蓋了供電科內部的所有員工,還包括與供電安全密切相關的其他部門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安全生產指導,旨在提高他們在日常工作中對安全問題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從而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煤礦企業的正常生產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