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衛支隊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護衛支隊支隊長在確保企業安全和穩定方面所承擔的具體職責。該文件強調支隊長需要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方針,通過教育全體干警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增強責任感,為企業創造安全和諧的治安環境。支隊長要領導業務科室擬定執勤方案,審定重點守衛目標,合理部署警力,確保244處要害部位和首腦機關的安全無事故。文件指出支隊長還需定期組織軍政業務訓練,提高全系統軍政素質和安全意識及技能,并抓好隊伍自身建設,杜絕違法亂紀現象,保持隊伍政治堅定性和可靠性。支隊長深入基層進行調查研究,查隱患、堵漏洞,及時制定整改措施,糾正失職行為,嚴肅查處違章作業現象。統籌安排“四防一?!卑踩胧?,防止重大火災、盜搶、爆炸等嚴重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后勤服務基層。支隊長還需掌握敵社政情,排查矛盾糾紛,協助做好群體性上訪勸阻疏導工作,維護企業穩定。此外,支隊長負責定期修改完善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戰演練,對本部門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護衛支隊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護衛支隊及其下屬單位的相關人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支隊長。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遵循正確的安全生產管理流程。具體來說,它適用于負責企業安全保衛工作的各級管理人員,以及參與執行安全保衛任務的一線工作人員。文件中的規定有助于確保企業在生產建設和日常運營中能夠維持高水平的安全標準,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