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礦長崗位責任制》講解了后勤礦長在礦長領導下主管全礦后勤工作的具體職責與責任追究機制。該制度描述了后勤礦長直接對礦長負責,具體分管辦公室、生活科、保衛科及星村礦的對外協調工作等內容。闡述了后勤礦長需負責制定并監督實施年度后勤工作目標,組織召開后勤保障會議以確保會議安排事項的落實,通過定期檢查督導提高為一線服務的質量與水平等職責。文中提到后勤礦長要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文明生產,做好職工的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并協調地方關系維護企業利益,及時向礦長匯報工作情況,同時嚴格履行公司本質安全礦井管理條例中的規定安全生產職責。對于不能及時落實分管范圍內工作或因工作不力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情況,《后勤礦長崗位責任制》明確了將按照公司本質安全型礦井管理條例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后勤礦長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尤其是礦山企業中擔任后勤礦長職位的人員。這些人員需要明確自身在企業內部的角色定位以及所承擔的責任,以便更好地開展后勤管理工作,確保企業的正常運營。此文件同樣適用于企業高層管理者,幫助他們了解后勤礦長的工作范疇,從而合理分配任務和資源,確保整個礦區的安全穩定運行。此外,它也適用于新入職后勤部門員工培訓資料的一部分,使新員工快速理解后勤管理的重要性和規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