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衛生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講解了職業病防護用品的定義、用途及其管理規定。該制度指出,職業病防護用品是為了保護勞動者免受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影響,對暴露在有害作業環境中的身體部位采用相應防護用品進行保護。公司為所有在有職業危害崗位上工作的工人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用品。在購買防護用品時,需確保產品具備名稱、型號、生產企業名稱及地址、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等信息,并且檢測單位應具有國家相關部門的檢測資質,檢測內容應包括檢測依據及防護效果的結論。公司還需向勞動者配發合格且足夠數量的防護用品,并對其進行使用方法、性能和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切實做好職業病的防范工作。
《個人衛生防護用品管理制度》適用于存在職業危害崗位的企業和機構,特別是化工、冶金、礦山、建筑等行業,以及從事可能接觸有毒有害物質、高溫、噪音、粉塵等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該制度不僅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具體的防護用品管理和發放指南,也為勞動者提供了必要的職業健康保護措施,確保其在工作中的健康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