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分管運轉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機電分管運轉副科長在落實上級安全方針、政策和要求方面的職責,強調其必須認真傳達并貫徹落實上級的指令與規定,在科長和支部書記領導下對全科固定設備的安全工作承擔主要責任。《機電分管運轉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描述了該職位需經常檢查各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及人員上崗狀況,確保每月進行一次固定設備的全面檢查,以保障所有設備的安全保護檢測裝置齊全有效,定期檢查試驗整定,確保動作靈敏可靠。文檔指出施工需遵循“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則,內容要全面且審批手續齊全,施工過程嚴格按措施執行。文件明確了機電分管運轉副科長有責任落實設備強制檢修制度,合理利用每日檢修時間,保證大型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并就設備更新改造提出合理化建議。此外,還需深入實際了解固定設備運行情況,完成礦下達的下井及抓“三違”指標。
《機電分管運轉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中的機電管理部門,特別是那些設有分管運轉副科長職位的企業或單位。此責任制為機電分管運轉副科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使其能夠有效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確保煤礦企業的固定設備安全穩定運行。它有助于提高機電設備的管理水平,預防和減少因設備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性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