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副礦長防突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機電副礦長在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明確了機電副礦長需在礦長的領導下,負責全礦機電安全管理并確保機電設備符合防突要求。機電副礦長需嚴格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確保機電設備的選擇和維護符合突出礦井的標準,杜絕電氣失爆現象以及不合格設備的使用,保障機電設備的安全運轉。同時,機電副礦長還應組織機電職工進行防突知識的學習培訓,并定期進行考核,強化安全思想教育。此外,為適應防突工作需求,機電副礦長還需根據實際情況修訂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并確保這些制度得到有效執行。最后,機電副礦長要完成礦長交辦的其他有關防突安全生產的工作任務。
《機電副礦長防突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中的突出礦井企業,尤其是那些涉及機電設備管理及使用的單位。它為機電副礦長提供了一個明確的行為指南,幫助其更好地履行在防突安全生產方面的職責。此文件不僅有助于提高機電設備的安全管理水平,還能增強機電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能力,對于保障煤礦企業的生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