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副科長(設備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機電科副科長在設備管理方面承擔的職責,確保煤礦安全生產。該責任制強調機電科副科長需要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上的管理文件。機電科副科長負責礦井設備從購買到安裝、運轉以及培訓的全過程管理,確保各項工作任務保質保量完成。機電科副科長還需審批機電運輸專業的月度計劃與總結,并編制年度檢修計劃。對于軌道運輸及膠帶運輸的設計、指導安裝、監督運行等工作也由其負責,同時需驗收運輸系統的質量標準化工作,并審批相關安全技術措施。機電科副科長要推進新工藝、新技術和新裝備的應用,提高機電設備的裝備水平,確保設備“先進、高效、低耗、安全可靠”運行。日常維護和檢修工作的監督也是其重要職責之一,包括備品配件的計劃和儲備。機電科副科長還負責通風系統、壓風系統、提升系統、排水系統的日常運轉監督管理,以及大型設備的檢測檢驗工作。深入現場積極分析協調解決機電設備的技術和安全生產問題是機電科副科長的重要職責,以不斷提高礦井機電技術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機電科副科長(設備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機電管理部門,尤其是擔任機電科副科長或類似職務的人員。這些人員需要具備對機電設備全面管理的能力,確保設備的安全高效運行。該責任制為他們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幫助他們在設備購買、安裝、運轉、維護等方面履行職責,同時也為整個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了保障。通過遵循這一責任制,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應對機電設備管理和安全生產中的各種挑戰,確保企業生產活動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