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講解了機電科科長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描述了機電科科長作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需要認真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礦下達的各項安全指令,對全科的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文件指出機電科科長要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工作時貫徹安全精神,經常組織技術人員檢查機電設備的安全防護情況,確保其符合安全需求和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文中還提到機電科科長需按時提出機電安全措施和計劃項目,經上級批準后負責實施,并制訂和修訂機電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制度的嚴格執行。此外,文件強調了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業務教育的重要性,尤其是新調入職工的現場教育和特殊工種職工的嚴格培訓,確保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對于事故處理,要求機電科科長及時向主管領導和安監站報告,并協助有關單位進行處理、調查、登記和分析。同時,機電科科長應經常深入現場,帶領技術人員和設備管理員了解全礦機電設備狀況,排除不安全因素,組織機電設備安全質量大檢查,做好事故預防工作。文件中也明確了機電科科長要確保設備“三率”不超標,機電管理和文明生產符合標準要求,機電機房硐室達標率達到100%,杜絕機電設備重大事故的發生。機電科科長還需抓好責任范圍內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維護全礦二寸以上供水管路,確保風電閉鎖安裝和使用,防止因機電引發的通防重大惡性事故。最后,文件要求機電科科長自身無“三違”,對全科人員嚴格管理,有三違者不包庇,認真查處,并完成礦規定的下井和抓“三違”指標。
《機電科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煤礦)》適用于煤礦企業的機電管理部門及其下屬工作人員。具體來說,它主要面向機電科科長這一職位,同時也為其他相關管理人員提供指導。該文件有助于規范機電科科長在煤礦企業中的安全生產行為,確保其能夠有效地履行安全生產職責。通過明確機電科科長的責任和任務,不僅提高了煤礦企業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還保障了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進而促進了煤礦企業的穩定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