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眼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為確保打眼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打眼工必須滿足一系列嚴格的規定和責任要求。該制度強調打眼工需要經過專業的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上崗資格證書,以保證其具備必要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描述了打眼工在作業時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依據爆破說明布置鉆眼工作,避免因操作失誤引發安全事故。闡述了打眼工在工作期間的個人防護要求,如扎緊衣服袖口褲腿、佩戴礦燈和自救器等,以防止衣物被卷入設備或在緊急情況下能夠有效自救。指出了打眼工需對作業環境進行檢查,包括審幫問頂以及確保電纜風管和水管正確吊掛,保障作業環境的安全穩定。說明了打眼工作完成后應將相關管線盤掛好,防止后續工作中出現絆倒或其他意外情況。還規定了打眼工負責升坑不能使用的電鉆和鉆桿,并及時更換新的設備,確保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打眼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礦業開采領域中從事打眼工作的人員。這包括所有在井下或者露天礦山負責鉆孔作業的工人,無論是在煤礦還是金屬礦山等不同類型的礦產資源開采現場。此制度對于規范打眼工的行為,提高整個礦業行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確保每位打眼工都能明確自身職責,在日常工作中遵循相關規定,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