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室調度員崗位責任制》講解了調度員在煤炭企業生產中的具體職責和工作要求。該制度明確指出,調度員需在主任領導下負責當班調度工作,嚴格遵循生產調度工作條例及三大規程指揮生產,并依據生產計劃安排進行協調管理。文件強調了對當班生產情況的實時掌握與數據統計的重要性,確保調度臺帳和日報表的準確性。同時,要求調度員經常深入井下或現場,通過調查研究熟悉生產狀況并提出改進建議。此外,調度員還承擔著貫徹領導指示、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的任務,并需熟練操作調度系統設備,不斷提升自身業務素質。文件特別提到了交接班時要做到五交清,即任務完成情況、安全狀況、關鍵部位變化、指示執行情況以及待處理工作的詳細內容,以確保信息傳遞無誤。最后,保持調度室衛生環境整潔也是調度員的基本職責之一。
《調度室調度員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的生產調度部門,尤其是那些設有專門調度室的企業。該責任制主要針對從事生產調度工作的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調度員及其直接上級管理人員。它為這些崗位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和行為規范,有助于提高生產效率,保障作業安全,確保各項生產活動有序開展。通過遵循這一責任制,相關人員能夠更好地履行職責,服務于企業的整體生產和安全管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