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塵設施管理制度》講解了煤礦生產中各類防塵設施的配置要求、使用規范及管理措施。該制度詳細規定了不同作業區域和設備的噴霧降塵要求,包括運煤轉載點、采煤面、掘進面等必須配備完善的噴霧裝置,并明確了具體的技術參數如壓力、流量等。針對綜采工作面,要求支架安設移架和放煤噴霧,截煤時必須開啟內外噴霧裝置,且對噴霧壓力做出明確限定。運輸系統各轉載點需安裝噴霧裝置或除塵器,確保噴霧包圍落煤點。井下巷道需設置全斷面風流凈化水幕,位置和間距有嚴格要求,確保有效覆蓋并及時移動。制度還強調了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的重要性,要求所有作業人員在粉塵場所作業時必須佩戴口罩、毛巾等防護用品。此外,建立了綜合防塵設施的管理責任制,確保設施管理責任到人,并定期檢查維護,保障設施正常運行。
《防塵設施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地下煤礦生產企業。本制度為從事井下采煤、掘進、運輸等作業的企業提供了詳細的防塵設施建設與管理指導,旨在通過規范化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礦井內粉塵危害,保護作業人員身體健康。該制度不僅適用于現有煤礦企業的日常運營管理,也為新建煤礦項目提供了防塵設施規劃與建設的標準依據。同時,對于參與煤礦設計、施工、監理等相關工作的單位和個人也具有重要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