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銷隊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地銷隊班長作為本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必須承擔的多項重要職責。該制度描述了班長需負責班前、班后會的召開,合理分配任務并確保安全措施具體落實到個人。文檔強調嚴格執行現場交接班制度,并要求班長對現場進行有效管理,一旦發現任何問題應立即向車間或部值班匯報并組織處理,同時確保所有問題在交接班時清晰傳達給接班人員。此外,班長還需貫徹執行選煤廠的安全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監督技術操作規程及標準的執行情況,確保生產任務順利完成。對于機車的安全使用和勞動紀律的檢查同樣由班長負責,需要及時處理發現的問題并向相關部門匯報。班長還肩負著維護機車作業環境安全的責任,需向職工強調安全注意事項,積極排查隱患并整改,定期總結安全工作重點。發生事故時,班長要迅速向調度匯報并組織搶救。班長還需關注本班職工的思想動態,對不穩定因素采取幫教措施,并向上級反饋處理。當面臨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隱患時,班長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匯報調度室,服從廠調度室指揮,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同時認真填寫相關記錄以確保嚴格交接班。
《地銷隊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行業選煤廠中的地銷隊班組管理。此責任制為地銷隊班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確保其能夠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它不僅適用于直接參與生產的班長及其下屬員工,也適用于與之相關的車間管理人員以及廠調度室等上級管理部門。通過這一責任制,可以強化各級人員的安全意識,提高整個選煤廠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生產設備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