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科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地質專業)》講解了地測科副科長在礦井地質工作中的具體職責。該文檔強調地測科副科長需在總工程師和科長的領導下,確保地質規程、水文地質規程及國家煤炭工業技術政策的有效執行,合理規劃地質工作,保障其高質量完成。文檔描述了深入現場的重要性,要求觀測并記錄井下地質現象,及時分析繪制地質卡片,研究地質構造規律。此外,文件指出需與生產技術部門緊密合作,按時編制地質“三書”及其他資料,保證資料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和補充。文中還提到負責定期分析礦井地質構造變化,開展預測預報工作,確保預報準確率達到70%以上,同時總結預報結果,為后續工作提供指導。文檔明確了建立和維護基礎地質圖紙資料的責任,推廣先進經驗和技術革新,提升職工素質,掌握防治水第一手資料,解決實際問題,以及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地測科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地質專業)》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地質測量部門,特別是擔任地測科副科長或類似職務的專業人員。這些人員需要熟悉礦井地質規程和相關安全法規,能夠在總工程師和科長的指導下獨立承擔地質工作。該文檔為他們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引,包括如何協調生產技術部門、編制地質資料、進行地質預測預報等具體任務。對于希望提高地質工作質量、確保安全生產的企業管理者和一線技術人員來說,本責任制也具有重要參考價值。通過遵循這一責任制,相關人員可以更好地履行職責,保障礦井生產和職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