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度員瓦斯防治崗位責任制》講解了調度值班人員的工作職責和要求,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的有序進行。該文件指出調度值班人員需每日分三班輪換進行全日24小時值班,并按值日表嚴格執行,確保請假及交接班流程規范。每班必須有一名礦領導和一名調度員共同值班,負責出入井人員的點名登記與檢身工作,特別是對特殊工種人員進行詳細記錄。此外,負責人車的調度安排,提前半小時到達井口進行入井人員點名登記和乘車安排,同時做好下班時的復查考核工作。調度員還需嚴格遵守人車管理制度,監護人車運送人員的安全設施檢查,包括聯軸器、防墜器等設備,在確認無誤后才允許發送信號。對于非本礦井下工作人員,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入井,參觀檢查人員需先登記再入井。最后,負責收集整理每班的工程質量驗收表,月底裝訂成冊交由調度核算工資。
《調度員瓦斯防治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領域,特別針對從事煤礦井下作業的礦山企業。該文件為礦井調度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其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任務,保障礦井內人員安全和生產秩序。所有涉及煤礦生產的管理人員、調度員及相關監督人員均應遵循此責任制,以有效預防瓦斯事故,維護礦山生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