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部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地測部主任在煤礦企業中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該文件闡述了地測部主任需要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和技術規范,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管理責任。它描述了建立并確保本部室管理制度的健全與落實的任務。文中提到負責編制、修改和補充煤礦地質、水文圖紙,并校核相關的地質說明書及資料。文章還提到了參與礦井生產計劃安排,提供準確的地質圖紙資料的工作內容。該責任制強調了及時掌握影響安全生產的地質水文情況的重要性,要求審查相關預報并組織技術人員研究預防措施以避免事故的發生。此外,當遇到地質構造復雜或煤層賦存情況不明的問題時,需及時組織調查研究,提出合理的設計方案或報告。文中也指出了地測部主任參與防治水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的編制,監督防治水工程管理,以及做好相關內業資料工作的職責。最后,文件規定了落實下井跟班制度,參與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及專項檢查,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立即提出處理意見并執行整改。
《地測部主任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中的地測部門,特別是擔任地測部主任職位的人員。此責任制為地測部主任明確了具體的工作范圍和職責,旨在確保他們在日常工作中能夠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規定,有效管理和監督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活動。這不僅有助于提高煤礦企業的整體安全水平,還能保障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因地質因素引發的安全風險,確保煤礦開采過程中的安全性與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