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雷管導通編號制度》講解了電雷管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的全電阻導通測試及檢查,確保其符合安全標準。該制度強調所有操作應遵循國家煤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電雷管發放前需逐個進行全電阻導通測試,且測試必須在專用硐室內按照嚴格的操作流程進行,每次最多取100發電雷管進入測試硐室。開啟電雷管箱必須在存放壁槽外,并清點數目。測試前要對電雷管的金屬殼和腳線進行細致檢查,確認無裂隙、砂眼、腐蝕或生銹等問題。測試過程中,將雷管整理好角線放在操作臺上,以10發為一組按順序進行。操作時,先將雷管管體放入防爆導通箱內,然后將一組腳線的端部壓在全電阻檢查儀表的接線柱上,逐個雷管進行導通測試并記錄結果。不合格的雷管必須單獨存放在庫內,并建立臺帳,嚴禁發放。此外,全電阻導通儀表需定期檢驗和校正,更換電池時應在井上或井下安全地點進行,同時,檢驗電流不得超過50毫安,全電阻需控制在規定范圍內。電雷管的編號則采用出廠時的編號。
《電雷管導通編號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以及其他涉及電雷管使用的領域,旨在確保電雷管的安全使用。該制度特別適用于從事煤礦開采、爆破作業等高風險工作的企業或單位,以及負責電雷管管理和使用的人員。這些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礦山安全管理人員、爆破工程師、倉庫管理員等,他們需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的操作流程執行電雷管的導通測試和編號管理,以保障作業安全,避免因電雷管故障引發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