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部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講解了地測部部長在煤礦地質測量及管理工作中的具體職責和責任追究機制。地測部部長作為主要負責人,需在安全生產副礦長、總工程師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必須掌握煤礦安全生產專業知識并持證上崗。其職責包括積極配合領導完成地質測量與圖紙資料整理,確保生產過程遵守國家法律規范;按規程準確完成測量任務,建立管理制度并落實;制定并考核本部室各崗位安全責任制;管理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資料,實行檔案化管理;及時檢查施工現場,解決問題;編制提供地質說明書,控制井巷測量誤差;組織檢查水害情況,排查安全隱患,并發出通知單指導施工區隊采取措施。對于未盡職責或違規行為,該制度明確了從警告處分到刑事責任的詳細責任追究條款。
《地測部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地質測量部門,特別是負責地質測量工作的管理人員。該文件為地測部部長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南,旨在確保其能夠依法依規進行地質測量、圖紙資料整理等工作,保障煤礦生產建設的安全性。此文件同樣適用于煤礦企業中參與地質測量及相關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員,幫助他們了解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角色和責任,從而有效預防事故,提高整體安全生產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