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科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地測科在礦井地質、水文及礦山測量管理方面承擔的職責。該文件指出,地測科在生產副礦長和總工程師領導下,確保本業務范圍內安全生產,建立健全全礦地質測量圖紙資料系統。同時,負責編制防治水規劃與年度計劃,制定或審查堵水、探放水技術措施,進行涌水量測定,檢查防水設施完好性,并提供可靠決策資料。此外,它強調加強地質資料收集,分析構造變化,做好地質預報工作。對于巷道中腰線標定、貫通測量等測量任務要準確及時,對重大工程測量項目需報批后實施。文件還提到要及時填繪各類圖紙并上報相關部門,調查地面災害和相鄰煤礦開采積水情況,排查隱患并組織落實整改。非防爆儀器下井前需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以確保安全使用。礦井發生災害時參與搶險救災及事故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地測科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中的地測科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此責任制明確了地測科人員的具體職責,為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和工作指引,確保地質、水文以及礦山測量工作能夠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順利開展。這不僅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還能有效預防和控制潛在的安全風險,保障礦井整體安全生產運營。同時,也適用于各級管理人員了解地測科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要求,以便更好地協調和支持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