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電氣入井檢驗制度》講解了煤礦企業中防爆電氣設備的入井管理流程與規范。該制度規定機電科需設立專職防爆檢查員,負責對所有入井設備進行嚴格的防爆檢查和檢驗工作。這些檢查員要對機修廠修復或新購進的設備進行細致的驗收,確保其符合防爆標準后才會張貼合格證,同時在合格證上注明檢驗時間、設備型號及檢驗人的信息。對于設備管理員而言,必須遵循規定,不得擅自發放沒有防爆合格證的設備,一旦違規將被追究責任。此外,副井把鉤人員在設備下井時也承擔著重要的審核職責,他們需要確認設備已通過防爆檢查并持有合格證才能允許下井,若未按規定操作同樣會受到責任追究。
《防爆電氣入井檢驗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領域,尤其是那些涉及到防爆電氣設備使用的礦山企業。無論是大型國有煤礦還是小型私營煤礦,只要存在防爆電氣設備入井使用的情況,都應嚴格執行這一制度。它為相關工作人員如機電科防爆檢查員、設備管理員以及副井把鉤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有助于保障井下作業環境的安全性,降低爆炸事故的風險,確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