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沖檢測工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防沖檢測工作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重要性,明確了防沖檢測工作為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者的具體職責。該文件指出防沖檢測工必須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并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工作資格證。詳細規定了包括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作業;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掌握防沖檢測所用儀器儀表的技術性能,做好日常維護;落實防沖檢測安全技術措施和檢測計劃;負責做好檢測原始記錄和資料上報;按時參加技能培訓以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杜絕違章行為等九項崗位職責。對于未履行上述職責的行為,從第十條到第二十一條詳盡列出了責任追究條款,對未按規定執行相關制度的責任人給予警告處分,嚴重者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針對事故報告不及時、破壞事故現場、阻礙調查等情況明確了處罰措施。
《防沖檢測工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從事沖擊地壓檢測工作的人員。旨在確保這些工作人員能夠明確自身在安全生產中的角色與任務,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保障煤礦開采過程中的安全。這不僅有助于提升防沖檢測工的專業能力和責任感,也對整個煤礦行業的安全管理具有重要意義,確保每一位員工都能在安全的工作環境中作業,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幾率,維護企業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