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隊隊長、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防火隊隊長及副隊長在全隊安全工作中的直接責任,包括及時了解礦井采掘動態和熟悉通風、瓦斯、煤塵等關鍵環節。文檔指出隊長需負責貫徹防火安全技術措施及操作規程,并確保在現場嚴格執行。防火隊隊長應經常深入現場檢查防滅火、灌漿、注氮等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解決,若本隊無法處理則向上級匯報。此外,防火隊隊長還需對全礦井的密閉墻、高冒點等區域建立臺賬并定期檢查分析變化情況,及時處理潛在問題。加強分管范圍內的巷道灑水工作以及各工種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也是其重要職責。對于本隊內違章、違紀和事故責任者,隊長要嚴肅處理。防火隊隊長還負責主持安全會,參加安全大檢查和會議,并向職工傳達會議精神。同時,副隊長協助隊長做好安全工作并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有責任。
《防火隊隊長、副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防火隊伍。該制度特別針對防火隊隊長和副隊長這兩個職位,明確了他們在日常管理和應對突發事件中的具體職責。這不僅有助于提高防火隊整體的工作效率,還能確保防火措施的有效落實,保障煤礦生產的安全運行,適用于所有設有防火隊的煤炭生產企業及其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