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追究科安全職責》講解了該科室在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承擔的具體任務和工作流程。該文件闡述了督查追究科需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督查驗收工作,依據應急處置科和中心主任簽發的安全隱患整改指令進行督查驗收,并對合格者發放驗收通知單,不合格者責令繼續整改。對于未按照安全技術科整改方案要求標準限期整改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據“事前隱患責任追究制”予以處罰。同時,文件指出該科室要建立督查登記檔案并做好記錄。另外,明確規定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為每噸原礦8元,這些資金專項用于安全整改、培訓、設計、評價及設施建設,并設有專門賬戶逐月登記。還提到了根據公司年初工作會議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安全目標責任書,并在年初與各分公司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按條款每月每年進行考核以確保落實到位,所有考核情況也需做好詳細登記。
《督查追究科安全職責》適用于礦業及其相關行業領域內的安全管理。具體來說,適用于那些存在礦山開采作業的企業,尤其是涉及原礦處理的企業。這類企業在日常運營中面臨諸多安全隱患,需要設立專門的督查追究部門來監督安全生產措施的執行。此文件為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團隊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幫助他們規范從隱患排查到整改驗收的全過程管理,同時也為各級管理人員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目標管理體系,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制度的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