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計劃管理制度》講解了礦長對防治瓦斯工作的全面責任,要求其定期檢查平衡防治瓦斯工作,確保所需勞動力、財力、物力的提供以保證防治瓦斯工作的順利實施。制度描述了防治瓦斯主管部門在工程和項目方面需及時規劃設備與資金等,并須經過有關部門及領導審批后上報生產技術科、物資供應部門及集團公司,否則將面臨500至1000元罰款并對后果負責。對于所需防治瓦斯設備及其配件的技術參數,如廠家、型號、功率等,防治瓦斯主管部門必須準確提供,否則不予列入計劃且對責任人處以50元/件的罰款。生產技術科需將防治瓦斯措施計劃融入年度、季度、月度的生產建設計劃中,未做到者將對科長進行100至500元罰款并立即整改。此外,財務、物資供應、人事部門應把防治瓦斯措施所需的資金、設備、勞動力納入相應計劃,并隨生產計劃一同下發,未能執行者對部門科長罰款100元,并對由此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防治瓦斯計劃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炭開采及相關行業領域內的企業單位,特別是那些存在瓦斯風險的礦山企業。該制度為管理層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確保從礦長到各部門負責人能夠各司其職,保障防治瓦斯工作的有效開展。它強調了多部門協作的重要性,不僅涉及生產技術科的具體措施制定,還涵蓋了財務、物資供應、人事等部門的支持配合,共同致力于煤礦安全生產,減少瓦斯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