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管理規定》講解了為確保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特制定的一系列防治水措施和管理要求。該文件闡述了在煤礦開采過程中,如何通過建立有效的防治水管理體系來預防重大水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具體而言,文件強調了“預測預報、有掘必探(長探短探)、先探后掘”的基本原則,并提出了包括防、堵、疏、排、截在內的綜合治理策略。文中詳細描述了從組織架構到具體操作流程的各項細則,涵蓋了領導小組的構成與職責分工,明確了各專業崗位在防治水工作中的具體責任,如技術管理人員需根據地質資料分析預測潛在危險源;機電管理人員負責審核排水設備選型及系統布置;安全管理人員監督現場作業并提出防范方案;調度管理人員則需動態掌握生產情況并向領導小組匯報。此外,《防治水管理規定》還對巷道施工過程中的滲漏水處理方法進行了說明,如壁后注漿、分段引流等,以及針對不同水源采取的具體應對措施,例如修筑堤壩防止地表水流入井下,封堵使用中或報廢的鉆孔以阻止水流灌入。對于煤層頂底板水的防治,文件要求業主提供詳細的水文地質資料,并由技術人員編制相應的安全措施,經審批后實施。最后,文件特別指出,在接近可能存在積水區域時,必須進行探放水操作,規定了探水線、警戒線的確立方法,以及探放水鉆孔的布置原則。
《防治水管理規定》適用于各類涉及地下采礦活動的企業和單位,尤其是從事煤礦開采行業的企業。它不僅為管理層提供了防治水工作的指導方針,也為一線工人和技術人員明確了各自的任務和責任。無論是大型國有煤礦還是小型私營礦井,都可以依據這份文件建立健全內部的防治水管理制度。同時,這份規定也適用于相關監管部門,作為監督檢查煤礦企業是否落實防治水措施的重要依據。對于那些處于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地區的礦山,本文件提供的治理措施和預防手段尤為重要,有助于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減少因水害引發的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