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講解了工(班)長作為掘進工作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直接責任者的重要職責,對本班次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并強調按照三大規程組織施工的重要性。工(班)長必須掌握專業知識并經過培訓,熟悉避災路線。文件指出,掘進班組長需嚴格按照掘進作業規程組織施工,確保安全,帶頭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模范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班組在施工過程中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該制度明確了工(班)長在隊長、分管副隊長和技術主管領導下,負責組織本班生產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貫徹上級及礦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指令,嚴格執行規定安排,做到令行禁止。文件還強調學習施工作業規程、了解巷道空間關系及生產系統,嚴格按規程指揮生產,嚴禁違章指揮。同時,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在每班開始前與安全員一起檢查掘進工作面,發現隱患立即處理,確保安全;試運轉機電設備,準備充足的支護材料,協調各工種工作,合理安排人員,完成生產任務,并帶領全班參加班前會,抓好宣傳教育,組織工人學習生產法規制度和安全技術知識。
《工(班)長安全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行業掘進工作面的工(班)長,以及參與掘進工作的相關人員。該責任制為工(班)長提供了一套全面且具體的指導原則,確保其能夠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它不僅適用于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也適用于所有涉及掘進作業的工作人員,包括技術人員、操作人員等。通過明確工(班)長的具體職責,該制度有助于提高整個掘進團隊的安全意識和管理水平,保障掘進作業的安全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