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講解了公司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管理由機電科統(tǒng)一負責,涵蓋檢查、發(fā)放及日常監(jiān)督檢查和驗收工作。各部門需由各隊設備材料員領用設備,其他人員無權審批。在領用時,必須確認設備是否取得MA標志,并確保其防爆性能完好。入井前,機電科防爆檢查員會再次檢查設備的防爆性能和資料核實,確保符合入井條件后才辦理相關手續(xù)。復修設備同樣需要經過嚴格檢查。所有入井設備必須張貼防爆檢查合格證和入井許可證,領用人需持有機電科開具的入井許可證。對于未按規(guī)執(zhí)行的情況,制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在運輸過程中,防爆電氣設備必須得到妥善保護,避免劇烈震動和沖擊,安裝前要進行多項檢查以確保設備狀態(tài)良好且符合安裝環(huán)境要求,安裝地點不應有積水或淋水,設備周圍應保持清潔并留有足夠的維護距離。此外,設備在接通電源前必須有良好的接地保護。安裝完成后,設備要符合防爆性能要求,還需測量絕緣電阻并懸掛標志牌標明相關信息。新安裝的機電設備需經機電科組織驗收合格后才能移交給使用部門。
《防爆設備入井、安裝、驗收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yè),特別是涉及井下作業(yè)的企業(yè)。該制度為煤礦企業(yè)中防爆電氣設備的入井、安裝和驗收提供了詳細的操作規(guī)范,確保設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它不僅適用于機電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也適用于各生產部門的設備管理人員以及參與設備運輸、安裝和驗收的相關人員。通過這一制度,可以有效防止因設備問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保障井下作業(yè)人員的生命安全和生產設備的正常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