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器維修工安生生產責任制》講解了放炮器及其相關設備的安全管理規范。該文件描述了放炮器和放炮母線的集中管理和統一編號制度,并強調建立詳細的臺帳記錄以確保可追溯性。文件指出,在放炮器下井前,必須使用發爆器參數測試儀進行全面的性能測試及外觀檢查,任何性能不達標或存在失爆風險的放炮器均禁止下井使用。升井后的放炮器需要立即接受檢查、維修以及充電處理,并且所有操作需詳細記錄。對于未按規定及時交回放炮器具的單位,維修工應及時向調度室匯報并催促交還。文件也規定,對因人為因素導致放炮器具損壞的情況,將依據相關規定對責任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罰。
《放炮器維修工安生生產責任制》適用于煤礦及其他涉及地下開采作業的企業中負責放炮器維護與管理的技術人員。此文件為這些技術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引,確保他們能夠按照嚴格的標準執行放炮器的日常檢查、測試、維修等工作,從而保障礦山安全生產,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同時,該責任制也為企業的安全管理部門提供了監督依據,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機制。